根据《共青团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五四”表彰活动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本人申请、各基层团组织推荐,结合2022年共青团工作考核结果,经学院共青团推荐,现将拟表彰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校团委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4月25日
电话:0472-6193058、0472-6193059
附:包头师范学院2023年“五四”表彰结果
共青团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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