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为进一步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基层团组织建设,调动基层团组织在共青团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适应新形势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更好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在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评选条件
(一) “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结构合理健全,按期进行民主改选;团支部干部称职得力,切实发挥了团支部在班级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有效使用团支部工作手册,做好班团支部团员情况统计;推优机制健全完善,育优扎实有效;
2、团员形势政策教育学习活动规范,形势政策学习笔记制度落实到位;积极开展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团日活动,深受团员青年欢迎,教育效果显著;
3、积极参加优良学风、班风、舍风创建活动,成效明显,在“班级学风建设达标创优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文明宿舍”比例较高;
4、团员能够积极参与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班级在各类爱心活动中整体表现突出,形成了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和谐班风;
5、能根据青年的特点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为同学们提高综合素质创造条件;团员中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的获奖人数比例较高。
6、支部内团员中无违纪现象。
(二)“五四”红旗团小组
1、团小组所在宿舍上一学期被评为“文明宿舍”;
2、团小组成员在各类班团活动中表现突出,《团小组工作手册》使用情况较好;
3、能够按照要求每月至少组织两次以上读书讨论活动,成员每人每月至少读两本书,读书笔记完成质量较高。
4、团小组每月定期开展“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为主题的“三走”活动,活动效果良好,宿舍成员参与度高。
(三)优秀共青团员
1、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要求进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带头弘扬新风,努力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场坚定;
2、遵守团的规定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注重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及校园学术科技文化活动;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无作弊等违纪现象,上一学年没有重修课程。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1、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思想进步,立场坚定;
2、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共青团业务,敢于创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在学校及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了重要作用;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且在学风、班风、宿风建设中发挥了表率作用;
4、积极组织并带头参加学生思想教育及素质拓展活动,成为学生中全面发展的典型,并且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同学们共同进步;
5、努力学习,成绩优良,没有作弊等违纪现象,上一学年没有重修课程。
(五)优秀青年志愿者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政治信念,能自觉提高个人的政治素养,政治理论学习方面有优良表现;努力学习,成绩优良,无作弊等违纪现象;
2、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较强的服务意识,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级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的活动,活跃在校园内外的志愿者服务基地或长期结对服务活动中,在同学中产生带动作用;
3、在扶危帮困、敬老助残、爱心奉献、志愿服务、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在学校和社会中产生良好影响。
(六)优秀团日活动
1、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具有思想性、教育性、时代性,紧密贴近学生的思想实际;
2、内容能体现当代大学生的求知、创新及社会责任感,符合广大青年团员的素质培养需求和自身成才愿望;
3、效果突出,有活动的计划、总结、反馈等活动纪录(如团日活动登记表),有图片或视频资料。
(七)优秀团日活动组织单位
1、制定了本学院一学期团日活动实施方案,并能根据年级、班级差别分层次开展团日活动;
2、所属团支部能按照要求每月至少组织两次主题突出的团日活动,并有详细的活动记录和图片或视频资料;
3、能够开展对团支部团日活动的评比活动,被评为学校优秀团日活动的数量较多。
二、评选程序
(一) “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小组、优秀团日活动:由各学院团支部自荐或推荐,经学院团总支评审通过后,在学院进行公示,再经各学院党总支审核确认后,将材料报校团委审核。其中“五四”红旗团小组从2013级、2014级已组建的宿舍团小组中推选,各二级学院需根据此项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组织推报4—6个。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由各学院团总支组织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讨论推选候选人,然后由各学院团总支进行评审及事迹材料汇总,经学院党总支审核后报送校团委审核。
(三)优秀团日活动组织单位:团委根据各学院团日活动组织情况以及优秀团日活动的评比结果进行评选。
三、评选工作要求
㈠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依照民主程序和工作实际表现,对照评选条件,真正推选出符合条件的、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影响力和典型示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㈡评选推荐工作要主动争取学院党政的指导和帮助,严格把关、实事求是、确保质量。
㈢推选申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须填写《包头师范学院评优登记表》附800字的事迹材料,优秀团日活动还需附团日活动登记表。
㈣各类评优登记表及事迹材料请于5月19日前报送校团委。
特此通知
附:1、《2015年“五四”表彰各奖项推荐名额分配表》
2、《包头师范学院评优登记表》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