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5月19日包头晚报报道,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刘某被校外流浪狗咬伤,因未及时注射狂犬疫苗,导致狂犬病发作,不治身亡。该生于今年4月份,只是大拇指被大街上一条流浪狗的牙齿刮破皮,导致付出生命代价的悲剧。
因我校师生经常引逗、喂食,也有为数不少的流浪狗在校园活动。保卫处多次发布警示教育通知,并协调辖区派出所进行驱赶、抓捕,但送走一批又进来一批,效果不明显。在驱赶、抓捕流浪狗过程中,工作人员经常受到 “爱狗”师生的阻拦,并在贴吧、微信等网络媒体上渲染、炒作,提出质疑。部分师生同情、怜悯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流浪狗的存在关系到全校师生员工健康、生命安全,这种安全隐患必须引起广大师生员工足够的警惕和重视,生命不可逆,不能让悲剧重演。为此,保卫处再次向全校师生员工发出预防预警:
一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通报相关情况,要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防范校园内外流浪狗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广大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外要远离流浪狗,不要引逗、喂食,避免发生意外。
二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关于狂犬病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认识到校园内外流浪狗未接种有关疫苗,存在极大的危及生命安全的隐患,一旦发生被流浪狗咬伤事件,要立即到防疫部门或医院就诊,及时注射狂犬疫苗,避免危及生命安全。
三是,要形成校园预防、打击校园流浪狗的宣传教育和行动的合力,时时宣传、处处防范、严厉打击,要加强与保卫部门、学校卫生防疫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教育引导爱狗师生,正确认识校园内外流浪狗存在的潜在危害,理性表达关切行为,理解学校相关部门处理校园流浪狗现实意义,积极支持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流浪狗清理工作。(告知师生:学校统一行动清理的流浪狗,均会送到青山区流浪狗收容管理站)
同时,保卫处欢迎学校师生员工针对治理校园流浪狗,消除安全隐患,多提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