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共青团包头师范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包头师范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2016年7月15日,经共青团中央常委会审议通过)》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报经校党委批准,共青团包头师范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和包头师范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16年12月9日-10日召开。为了更好地完成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保证团、学代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现将《共青团包头师范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包头师范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印发给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请各团总支、学生会按照方案要求,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团、学代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共青团包头师范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2.《包头师范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共青团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