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区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在“建设亮丽内蒙古 共圆伟大中国梦”的新征程中贡献青春和力量,经团委研究,决定在2019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18年度全校共青团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评选条件
㈠“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支部形势政策教育学习活动规范,形势政策学习笔记制度落实到位,《团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情况较好;经常性开展主题教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优良学风、班风、舍风创建活动,成效明显;团员中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的获奖人数比例较高。
㈡“五四”红旗团小组
1、组织团小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团小组活动内容丰富,《团小组工作手册》使用情况较好;团小组成员中参加各级各类评比竞赛、实践活动的获奖人数比例较高;团小组成员在各类班、团活动中表现突出;
3、能够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团小组读书讨论活动,成员个人每月至少读两本书,团小组读书笔记完成质量较高。
㈢优秀共青团干部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热爱共青团工作,熟悉共青团业务,敢于创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在学校及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重要作用;
3、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且在学风、班风、宿风建设中发挥了表率作用;积极组织参加学生思想教育及素质拓展活动,成为学生中全面发展的典型,并且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同学们共同进步;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努力学习,上一学年度综测成绩在班级前1/2,且无作弊等违纪情况。
㈣优秀青年志愿者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较强的服务意识,热心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在扶危帮困、敬老助残、爱心奉献、志愿服务、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在团员青年中产生积极影响;
3、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学习成绩良好,且无作弊等违纪情况。
㈤优秀共青团员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要求进步,注重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带头弘扬青春正能量,努力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及校园学术科技文化活动;
4、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努力,学习成绩良好,且无作弊等违纪情况。
㈥优秀团日活动
1、活动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新颖,具有思想性、教育性和时代性,紧密贴近学生的思想实际,弘扬青春正能量;
2、活动内容丰富,体现新时代大学生的求知、创新及社会责任感,符合广大团员青年的素质培养需求和自身成才的愿望;
3、活动效果明显,有活动的计划、总结、过程材料等纪录(如团日活动登记表等),有活动图片或视频资料。
二、评选程序
㈠“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小组、优秀团日活动评选:由各学院团支部自荐申报,经学院团总支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和效果组织评定和推报,经各学院党总支审核确认后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将最终结果报送校团委审核。
㈡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由各学院团总支组织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推选候选人,开展民主评议,然后由各学院团总支进行评审及事迹材料汇总,最终人选经学院党总支考察后公示,将最终结果报送校团委审核。
三、评选工作要求
㈠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依照民主程序和工作实际表现,对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真正评定推选出符合条件、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㈡评选推荐工作要主动争取学院党政班子的指导和帮助,严格把关、实事求是、确保评选质量。
㈢推选申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需填写《包头师范学院2019年“五四”评优登记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评优事迹材料;各学院推报的优秀团日活动须为不同主题的活动,同时需附所评活动的团日活动登记表。
㈣各类评优登记表、事迹材料、评优登记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盖章及电子版)于4月18日前报送校团委组织宣传部(齐志楼108)。
此通知
附:1、《包头师范学院2019年“五四”表彰各奖项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包头师范学院2019年“五四”评优登记表》
3、《包头师范学院2019年“五四”评优登记汇总表》
共青团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