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十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之第九届
“校园二手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
为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学生积淀文化底蕴、涵育道德情操、增强家国情怀、培养健全人格,营造勤俭节约、朴实无华、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热爱母校,建设母校,报效祖国的责任感和使用感,经校学生会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校园二手商品交易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能挑善找,变废为宝
二、活动对象:
包头师范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9年5月25、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6:00-21:30)
四、活动地点:
包头师范学院学子广场
五、报名方式:
由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校园内进一步下发通知,组织本学院学生报名参与活动,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及交易物品清单,做好记录。
六、活动评比:
(1)评比细则:见附录1
(2)评审方式:本次评审共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现场评分。即每个评分时间由两名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评审员和两名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评审员组成评审团,按照评比细则对各学院进行评比,各学院评审员参与本学院评分。每次评分总分为60分。
第二部分:校青志协评分。即各时间段由服务台工作人员对各院系评审人员出勤效率及各时间段各学院才艺表演情况进行评分。每次评分占40分。
(3)现场评审时间:5月25号的10:40、11:40、18:00、20:00(4次);5月26号的11:20、18:00、20:00(3次),共七次。
(4)评审要求:各学院评审人员需准时到达服务台集合。进行检查评审时,评审人员应秉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评分,杜绝恶意评分,如若发现恶意评分则取消所在学院当场所得分。
(5)分数统计:每次评比结束后,由校青志协成员对评分结果进行计算统计,每次结果取平均分。评审结束后,将对各院系每日所得分数及总得分进行公示。
(6)销售金额统计:5月25日中午11:40及晚上20:30;5月26日中午11:00及晚上20:30、21:00,各学院将各时段售卖登记表送交至服务台并由校青志协成员对售卖金额进行统计。统计结束后,将对各院系每日售卖金额及总金额进行公示。
(7)节目表演统计:各学院有才艺表演须提前到节目登记台登记,以便记录,未登记的节目不算作平比分,节目表演按照各学院表演总次数进行评比,各学院表演的节目个数不设上限,各学院需妥善安排节目分配。
注:所有成绩于5月27日学子广场公示板公布
七、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参与人员需符合《包头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行为准则,如有不文明现象,取消活动资格。
2、每个商铺营业期间内值班人成员在3-6人之间,可单人建立商铺,各商铺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商铺名称及校内销售证明必须在明显的地方,以便同学看见。
3、各商铺需在校园文化活动宣传范畴内进行合法宣传,不得发放传单。
4、本次活动涉及的交易类型,是物品之间的交易,所有参与交易的物品必须进行登记。
5、如果在活动期间补货或者增添新的物品,需以学院为单位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台。
6、非活动期间不得在校内以二手商品交易会的名义对自己的商品进行销售。
7、定价合理,不得有欺诈行为,一经投诉撤销销售资格,物品必须进行分类和登记,在销售时所有物品须摆放整齐。
8、需维护现场卫生,不得损坏周围公共物品,如有发现,照价赔偿,并避免不安全因素。
9、商品来源必须合法,每一名买者和卖者都必须出示本人有效在校证件(学生证、一卡通),各商铺的校内销售证明必须放在显著位置。
10、每个展位需要有一人进行记账工作,保证将交易成功的物品清晰的统计在交易清单上。
八、参与活动物品须知:
1、学生自己收集的旧物,如旧的书、杂志、礼品,或学生自己制作的手工艺品;摊位所受物品应为二手商品,新物品禁止出售;
2、学生可自行对旧物进行包装,但不能采取欺骗手段在活动中进行牟利;
3、禁止销售食品、手机卡、内衣等物品以及烟花爆竹等危险品、毒品以及任何不积极、不健康商品,如色情、邪教等书籍或光盘等其他不适宜销售的物品。
九、奖项设置:
最佳组织店铺2名
最佳销售店铺2名
最佳表现店铺2名
优秀销售店铺8名
共4项奖项
十、展位分布及说明:
1号 |
4号 |
7号 |
10号 |
候补摊位 |
过道 |
2号 |
5号 |
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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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号 |
13号 |
候补摊位 |
过道 |
3号 |
6号 |
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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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号 |
14号 |
预留摊位 |
过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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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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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 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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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各学院上交完活动参与人员名单后,抽签决定摊位位置,以保证摊位位置公平,本次活动按活动商品多少划分摊位范围。望各学院学生会对于相关交易规则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正确对待并积极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活动联系人:朱文婧:18047655325
王姝钰:15750489689
石磊:15924518743
第八届“校园二手商品交易会”报名表
第八届“校园二手商品交易会”商品交易清单
校学生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9年5月15日
“校园二手商品交易会”报名表
学院: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店铺名称: |
店长: |
联系电话: |
店铺成员 |
姓名 |
学号 |
联系电话 |
值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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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类型 |
□衣帽鞋裤 □数码3C □办公用品□美妆日用 □书本报刊□手表首饰 □乐谱乐器□其他类型 注:以上类型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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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校园二手商品交易会”交易清单
青年志愿者协会 学院分会店铺名称: 年月日
交易商品 |
数量 |
卖家 |
联系方式 |
买家 |
联系方式 |
完好确认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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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物品完好确认需买家亲自签名 ! 合计金额: 元
团委、校学生会关于举办第二十届校园
文化艺术节之第九届
校园二手商品交易会的协议书
甲方: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 乙方:青年志愿者协会各二级学院分会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为了本次活动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活动时间内(2019年5月25、26日)须保证活动正常进行,不可无故终止活动。
2、甲方需确保场地的租借,不得随意撤销乙方的场地使用权。
3、甲方需对活动中出现的非商品问题进行解决。
4、甲方需保证检查评比的公平与公正。
5、甲方需针对此次活动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
6、甲方为此次活动安排的工作人员需与乙方进行联系。
7、甲方需对此次活动做好前期宣传,并负责报名事项。
8、甲方不提供乙方才艺表演所需道具。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确保本次活动参与人员为我校本、专科在校生,且遵守本次活动相关规则。
2、乙方需对参加本次活动的商品及交易情况进行登记,并及时将登记结果(活动前和活动中的商品清单、交易登记表)交予甲方。
3、乙方需维护现场卫生,避免不安全因素。
4、乙方需确保参加本次活动的商品来源合法。
5、乙方需将所属学院标志和各商铺的“校内销售证明”张贴在显著位置。
6、乙方若对公共物品造成损坏,需对其进行赔偿。
7、乙方需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避免不文明、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8、乙方参与评审的同学应准时到场,认真负责,若有迟到及态度不端正的情况,甲方将根据评比细则进行扣分。
9、乙方需保证在活动时间内至少有三名本学院工作人员在场,并将工作人员时间安排填写在“校园二手商品交易会”报名表上。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或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以上协议一经签署即日生效。
甲方: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乙方:青年志愿者协会各二级学院分会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第二十届校园文化节
之“第九届校园二手商品交易会”
校内销售证明
学院 :店铺名称:
店长:联系方式:
学院负责人:联系方式:
有效日期至:2019年5月26日
校学生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