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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健全完善“三全五育”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扎根中国大地、立足祖国北疆,引领广大青年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和上级团委的相关文件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办实事、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原则,突出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积极引导青年学生参与属地化、常态化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助力疫情防控和投身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主题

“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

决战脱贫攻坚,投身强国伟业”

三、活动时间

寒假期间

四、活动对象

2018级、2019级、2020级在校学生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2018、2019、2020级学生调研报告撰写要求:

1、参考内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教育广大青年学生以喜迎党的百年华诞为契机,结合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结合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安排,在疫情常态化下,以就近就便,守住安全底线为原则,提倡社会调查与社会服务相结合,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投身打赢脱贫攻坚战。具体内容如下:

(1)思想教育类:广大学生通过考察走访、学习座谈、宣讲报告、绘画及文艺演出等形式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所在的农村牧区全面、准确、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和给北京援鄂医疗队“90后”党员回信精神,深刻领会新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实践伟力,深切感受人民领袖春风化雨般滋养青年心灵的精神魅力,从而更加自觉地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民生发展类: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广大学生通过深入农村牧区进行实地调查,全面了解当地的经济、政治、文化、历史、民俗等各方面的真实情况,围绕助力疫情防控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投身乡村振兴、开展“返家乡”实践等结合专业优势开展社区防控排查、医疗爱心服务、医护子女辅导、关爱留守儿童、信息服务、志智双扶、基础教育、依法治国宣讲、教育关爱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为战胜疫情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做贡献。

(3)就业创业类:疫情防控低的地区,广大学生可深入社区街道、厂矿企业、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实训营、事业单位等地开展观摩学习、参观考察、生产实习、市场分析、创业英雄寻访等实践活动,持续深入落实“千校万岗”线上就业服务,主动作为,精准发力,着力促进学生创新创业就业。

(4)环保实践类:广大学生深入农村牧区、厂矿企业、街道社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调查研究我国新阶段环境问题,围绕水土流失、垃圾分类处理、大气污染、生物多样性破坏等问题,开展美化环境、保护资源、提高环保意识宣讲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服务活动,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助力生态建设。

(5)其他志愿服务类: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深入农村牧区、城镇乡村、社区街道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政策理论宣讲、国情社情调研、科技帮扶、普法宣传、禁毒防艾知识普及等志愿服务活动。

2、活动形式:请同学们从自己的生活实际出发,调查走访、查阅资料,可根据参考内容任选一类,通过调研,收集有关数据,自拟题目,完成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实践调研报告,于2021年3月5日前交学院团总支书记评阅,并如实填写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手册,该项成绩为学生素质学分成绩的重要考核指标。

六、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实践活动应紧密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热点,了解民生,体察民情,确保实践的可操作性和活动的实际效果。

2、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对2017级学生不作硬性要求,其他年级学生须按要求完成有关活动,形成社会实践报告,交与团总支书记评阅。

3、各学院要注重社会实践过程和成果的宣传展示,做好典型选树和经验总结交流,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效果和成绩将作为2021年“五四”表彰评选的重要依据。

4、根据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如实填写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手册,本项工作将作为年终考核共青团工作社会实践项目的重要评分依据。

5、各学院在放假前要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持疫情防控常态化,确保实践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团委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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