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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筑梦青春,服务有我”——“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活动重磅来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新时代高校学生会改革和建设,使学生会工作能够聚集广大同学普遍需求,不断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和社会认可度。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筑梦青春,服务有我”——“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活动。

 

【活动名称】

“筑梦青春,服务有我”

——“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

 

【活动时间】

2025年5月7日至6月30日

 

【活动地点】

包头师范学院青山校区

 

【活动对象】

包头师范学院全体学生组织

 

【活动报名】

本次“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活动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在到梦空间报名。

 

【活动流程】

1、项目实施阶段(即日起持续实施)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聚焦师生关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形式、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抓好项目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动态化实施,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师生反馈或客观条件变化,应及时优化方案,确保活动实效)。

2、学院展示选拔推荐阶段

各学院学生组织根据自定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组织情况及服务效果,进行学院内部展示选拔评比,择优推荐参加学校展示交流活动。

3、提交材料阶段(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院填写《“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申报表》(附件一)和《“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汇总表》(附件二)的word版和PDF版于7月3日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19589019142@163.com(发送时请标明学院)。

4、择优选拔阶段(时间另行通知)

我们将对各学院申报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和复审,决定入围名单。

5、成果展示阶段(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院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项目展示。并公布颁发“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的精品项目、优秀项目等,并在全校范围内以一定方式进行宣传。

 

活动安排

1、“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实施

活动1由各二级学院自行进行。项目首先需要符合“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要求,其次需结合学科特色和学生实际需求等综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动态化实施,确保项目落地见效,最后确定交于全校性交流展示的项目名单。

2、项目交流展示会

我们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会。各学院自行组织汇报,需自行准备ppt等材料,汇报时长不超过5分钟,需包括服务数据、特色创新点、典型案例、未完成事项及后续计划等。届时会由专业的评委老师们根据申报材料、现场展示等进行评分排名。

1)项目类别

思想引领类、民族团结类、学业促进类、就业创业类、社会实践类、心理健康类、助困帮扶类、校园治理类、文体活动类、其他类等10个领域。(各学院必须重点围绕这十个类别进行组织并开展活动)

2)申报数量

每个学院至少申报一个项目,至多申报三个项目(原则上项目类别不重复)。

3)项目要求

① 项目内容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法律法规和高校有关管理规定;

②项目能够切实服务同学真实需求,在同学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和满意度;

③项目运行机制科学完善、安排合理、执行规范,具有一定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活动奖项】

精品项目:3个

优秀项目:6个

创意创新项目:1个

最受同学欢迎项目:1个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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