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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十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之纪念“五四”运动


 关于举办第十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之纪念“五四”运动

97周年学生文艺汇演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为了进一步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更好地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爱国、爱校、勤思、勤学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建设,充分展现我校大学生的青春风采与蓬勃朝气,团委、校学生会决定举办以“青春志·中国梦”为主题的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学生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志 中国梦”

二、参与人员

    各学院在校学生

三、活动阶段及地点
    
第一阶段:各学院筛选及报送节目;

             时间:4月24日前

             地点:齐志楼124办公室

 第二阶段:节目筛选及初评;

          时间:4月28、29日

          地点:会堂排练厅

 第三阶段:决赛节目彩排;

          时间:5月11日

          地点:会堂

 第四阶段:文艺汇演决赛及颁奖晚会;

          时间:5月12日

 地点:会堂

四、节目类型

 1、声乐类:合唱、小合唱或表演唱、重唱、器乐伴唱、歌伴舞、歌舞剧、传统戏曲选段等。
    2、舞蹈类:古典、民族、芭蕾、现当代等形式,
群舞、双人舞或三人舞等均可
    3、语言类:小品、短剧、戏曲、相声、朗诵等。
    4、器乐表演:独奏、
合奏、小合奏或重奏等。

    5、其他形式新颖、独具特色的创新类文艺节目。
五、奖项设置

比赛将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文艺汇演决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表演奖6名,优秀组织奖6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励。

六、组织要求
  1
、各学院要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认真组织院内筛选比赛,每个学院需报送不少于3个节目代表所在学院参加文艺汇演的比赛。
  2、节目内容要求思想健康,主
题鲜明,能展现出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节目形式不限,时长不超过6分钟,演员服装、化妆、伴奏带自备;

3、各学院应服从活动组委会协调、安排、调度,如有疑问请联系相关负责人。
   
附件:包头师范学院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学生文艺汇演节目推荐表

 

 

 

 

 

 

                  团委、校学生会

                   2016年3月31日

 

 

 

 

 

 

 

 

 

 

 

  包头师范学院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学生文艺汇演节目推荐表

 

学院:

节目名称

节目类型

节目时长

演员人数

负责人

联系方式

请将此表于2016年4月24日前上交至齐志楼124办公室文体艺术部。

活动联系人:赵  磊 15540181193  陈赫然15771281327 

王  静 13245136258  李  娜1594765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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