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五四”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今年是“五四”运动97周年,为进一步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强化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更好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2016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在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评选条件
㈠“五四”红旗团总支
各学院团总支按照2015年《包头师范学院团总支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自评后进行申报,报送材料后由团委提名报学校党委批复命名为“五四”红旗团总支。
㈡“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支部干部称职得力,切实发挥团支部在班级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有效使用团支部工作手册,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员推优工作;
2、团员形势政策教育学习活动规范,形势政策学习笔记制度落实到位;经常性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团日活动,活动形式新颖,教育效果显著;
3、团员能够积极参与各类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优良学风、班风、舍风创建活动,成效明显;在“班级学风建设达标创优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文明宿舍”比例较高;
4、能根据青年的特点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为同学们提高综合素质创造条件;团员中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的获奖人数比例较高;
5、团员中无违纪现象。
㈢“五四”红旗团小组
1、团小组所在宿舍上一学期被评为“文明宿舍”;成员中参加各级各类评比竞赛、实践活动的获奖人数比例较高;
2、团小组成员在各类班团活动中表现突出,团小组活动内容丰富,《团小组工作手册》使用情况较好;
3、能够按照要求每月至少组织两次以上读书讨论活动,成员个人每月至少读两本书,读书笔记完成质量较高。
㈣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热爱共青团工作,熟悉共青团业务,敢于创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在学校及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了重要作用;
3、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且在学风、班风、宿风建设中发挥了表率作用;积极组织参加学生思想教育及素质拓展活动,成为学生中全面发展的典型,并且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同学们共同进步;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宣传员,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努力学习,成绩优良,没有作弊等违纪现象,上一学年没有重修课程。
㈤优秀青年志愿者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努力学习,成绩优良,无作弊等违纪现象;
2、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较强的服务意识,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级各类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活跃在校园内外的志愿者服务基地或长期结对的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起到模范带动作用;
3、在扶危帮困、敬老助残、爱心奉献、志愿服务、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在学校和社会中产生积极影响。
㈥优秀共青团员
1、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要求进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带头弘扬新风,努力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场坚定;
2、遵守团的规定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注重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及校园学术科技文化活动;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无作弊等违纪现象,上一学年没有重修课程。
㈦优秀团日活动
1、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具有思想性、教育性、时代性,紧密贴近学生的思想实际;
2、活动内容体现当代大学生的求知、创新及社会责任感,符合广大青年团员的素质培养需求和自身成才的愿望;
3、效果突出,有活动的计划、总结、过程材料等活动纪录(如团日活动登记表等),有图片或视频资料。
㈧优秀团日活动组织单位
1、制定了本学院一学期团日活动实施方案,并能根据年级、班级差别分层次开展团日活动;
2、所属团支部能按照要求每月至少组织两次主题突出的团日活动,并有详细的活动记录和图片或视频资料;
3、能够开展对团支部团日活动的评比活动,被评为学校优秀团日活动的数量较多。
二、评选程序
㈠“五四”红旗团总支: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团总支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各学院团总支自主申报,报送材料后由校团委提名报学校党委批复命名为“五四”红旗团总支。
㈡“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小组、优秀团日活动:由各学院团支部自荐,经学院团总支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组织推报,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再经各学院党总支审核确认后,将材料报校团委审核。
㈢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员:由各学院团总支组织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讨论推选候选人,然后由各学院团总支进行评审及事迹材料汇总,经学院党总支审核后报送校团委审核。
㈣优秀团日活动组织单位:团委根据各学院团日活动组织情况以及优秀团日活动的评比结果综合考量评定。
三、评选工作要求
㈠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依照民主程序和工作实际表现,对照评选条件,根据名额分配真正推选出符合条件、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影响力和典型示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㈡评选推荐工作要主动争取学院党政的指导和帮助,严格把关、实事求是、确保质量。
㈢推选申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需填写《包头师范学院2016年评优登记表》并附800字的事迹材料;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需填写《包头师范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评优登记表》并附1500字事迹材料;优秀团日活动还需附团日活动登记表。
㈣各类评优登记表、事迹材料、汇总表(纸质盖章及电子版)请于4月18日前报送校团委组织宣传部(齐志楼108)。
此通知
附:
1.
附1:2016年“五四”表彰各奖项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包头师范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3、《包头师范学院2016年评优登记表》
4、《包头师范学院2016年评优登记汇总表》
团 委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