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知公告

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国梦”努力奋斗,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努力做到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切实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办实事、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原则,引导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引导我校学生深入社会、深入基层,在接受锻炼的过程中了解国情、区情,在服务基层的过程中长才干、做贡献,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增强青年学生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优势,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文明新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主题

弘扬核心价值观,为地区发展助力,为民族进步铸魂

三、活动时间

寒假期间

四、活动对象

2014级、2015级、2016级在校学生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2014、2015、2016级学生调研报告撰写要求:

1、参考内容:结合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安排,以就近、就地、就便为原则,提倡社会调查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学生回到家乡通过深入农村牧区、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1)思想建设类:通过考察访谈、倡议、宣讲、图片展等形式向所在社区或农村居民全面、准确、深入地进行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宣传。

(2)社会调查类:通过深入农村、牧区、社区、企业等进行实地调查,全面了解当地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历史、民俗等各方面的真实情况,围绕社会的热点问题如:经济发展、社会保障、教育改革、大学生就业、居民收入、生态保护等开展调查研究。

(3)实习实践类:通过到家乡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观摩、实习等就业创业实践活动,深入社会,广泛收集信息,了解相关行业动态,明确社会对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

(4)志愿服务类:以环境保护、关注弱势群体、志愿服务、公益行动、教育帮扶、社区援助等形式参与实践和谐社会建设活动。

2、活动形式:请同学们从自己的生活实际出发,调查走访、查阅资料,可根据参考内容任选一类,通过调研,收集有关数据,自拟题目,完成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实践调研报告,在开学后一周内交各学院团总支书记评阅。该项成绩将作为学生素质学分成绩的重要考核指标。

六、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实践活动应紧密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热点,了解民生,体察民情,确保实践的可操作性和活动的实际效果。

2、2016年寒假社会实践对2013级学生不作硬性要求,其他年级学生须按要求完成有关活动,形成社会实践报告,交相关教师评阅。

3、各学院做好优秀社会实践报告评比工作,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效果和成绩将作为2017年“五四”表彰评选的重要依据。

4、各学院在放假前要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实践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团 委

2017年1月6日

上一条:包头师范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下一条:【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全区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关闭

共青团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4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电话:0472-6193056    邮箱:btsytw@126.com

友情链接: 中国共青团网 | 内蒙古共青团网 | 人民网 | 新华网